突如其来想要铲的一点垃圾梗。主角是普通上班族,在一个月黑风高的雨夜从Camden附近飘着大麻气味的河道里捡到了一个自称曾是人鱼的流浪汉。
总之他们同居,经历一些事情,然后人鱼问主角,你爱我吗?我希望你不要爱我。因为爱很疼。
就,人鱼年轻的时候遇到过一个神父,神父宣称它不懂得爱,因为一个没有灵魂的生物是不会懂得爱的。如果人鱼要懂得爱就应该成为人类。
人鱼就同意了。
但多么痛啊。像是整个被撕裂、把骨架剥出来那样的痛。像是心脏被焚烧、把碎玻璃嵌到肺里的痛。爱就是痛吗?他不明白。神父把他劈开,把他整个地反复碾碎。这就是爱吗?这样可怕的痛?他在疼痛中哭了出来,还以为那是欢乐才会有的眼泪。
后来神父老了,死了,人鱼发现自己脚上那一圈东西无法再把他困住,打不开的门能打开了。除了爱(痛),他什么都没有了。
不要爱。人鱼对主角说,但我愿意爱你。